困难个体工商户,2月到7月广东电网实行“欠费不停供”-全球简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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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广东电网获悉,广东对困难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欠费不停供”,时间从今年2月起至7月底,期间减免用户电费违约金。用户需自行前往属地营业厅进行书面申请。
广东电网介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部署,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培育扶持个体工商户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广东电网公司对困难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欠费不停供”。
本次政策针对的对象是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时间从今年2月起实行,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期间减免用户电费违约金。即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实施“欠费不停供”。
符合政策条件的用户,需于7月31日前发起缓缴申请,对缓缴期间发行的电费所产生的违约金进行减免。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可在广东电网微信公众号2月28日推文中下载)、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若由结算户申请,另需用电户身份证复印件或用电户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用户需自行前往属地营业厅进行书面申请,明确承诺电费补缴时间。若用电户与结算户不一致,可由结算户书面申请,同时需用电户、结算户共同签署申请书。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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